中科環保(00351)前主席韓明光等人被控串謀詐騙中國環保電力(00290),現稱中國富強集團)及中洲控股(中科環保前身)的案件,剛更換大律師團隊的韓明光,上周向區域法院提出多項申請,包括要求重召陳達志(Ba叔)等六名控方證人出庭再接受盤問,法官昨日只批准重召控方證人的申請,其餘申請全部被拒。
提申請阻控方結案
控方案情原訂在上周五完結,韓明光在當天阻止控方結案,並向法庭提出多項申請,包括重召證人、要求控方解釋不傳召部分證人的原因、及要求廉政公署提供內地當局協助調查案件的相關資料。
韓明光自本年四月至今,獲得高院批出三份「請求書」,透過政府聯絡內地有關部門尋求協助,為求向身處內地的證人取證以助抗辯,但內地當局至今仍未回覆。
韓明光指,廉署以至香港其他執法部門,過往均曾透過「請求書」獲得內地有關當局協助。韓現時以相同方法申請卻一直沒有回音,質疑有不公平情況出現,要求廉署交代受內地有關當局協助的安排。法官昨指,任何一方要求對方披露的資料必須與案件有關。他認為缺乏以上資料亦不會對韓明光不公平,亦不同意案件現時出現控辯雙方不對等的情況,遂拒絕是項申請。
陳達志須再受盤問
法官昨又指,他滿意控方就不傳召部分證人的解釋。而辯方亦有自由接觸控方未有傳召的證人,但法官拒絕押後案件讓辯方與無出庭的控方證人會面。至於韓明光要求重召陳達志等控方證人的申請則獲得批准。
被告﹕韓明光、鄒浩東、賴麗芹(又名賴錦彤)
案件編號:DCCC66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