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證監會至今未能就分銷雷曼迷債銀行提出的和解方案達成共識,除因證監會認為現時迷債抵押品價值高於銀行提出的回購價外,有分析指出,證監會同時關注去年底所作的抵押品估值報告,是基於當時的極度保守情況下估算,當時的市況很多資產都是「沒有價格」,但現時市況與當時相比明顯有改善,風險亦較小,銀行必須考慮有關情況。
集體和解非可行
分析又指出,證監會不認為銀行集體提出和解方案,是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因為沒有一家銀行願意成為第一間與證監會和解的銀行,以及制訂一個「標準」給其他銀行「參考」。
假如回購比例高,會遭其他銀行反對;如回購比例低,證監會又不會就範,相信銀行到了要商討和解具體細節時,仍然會按個別情況與證監會討價還價,一來,銀行要向自己的董事局交代,二來,每一間銀行帳目都不同。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日前已明確表示,銀行提出的六成回購方案,對那些迷債資產還有六成以上的投資者並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