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迷債風波令本港金融監管架構受到質疑,人民銀行昨公布的《2009年金融穩定報告》亦提及迷債風波的教訓,指出為避免因監管環境過於寬鬆,而縱容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應在注重對機構合規性監管的同時,加強對場外市場的監管及訊息披露,盡早防範風險隱患。
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報告認為,迷債風波暴露出金融創新過程中,金融監管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需加以改進和完善,包括要完善市場監管機制,並應適當限制個人投資者參與複雜金融創新產品交易。報告又指,發展金融市場需要鼓勵創新,但並不意味着可以放鬆對風險的控制。
此外,在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方面,報告指出,以單一國家主權信用貨幣為主導的國際貨幣體系,加劇了金融風險集中和危機傳導,應充分發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特別提款權(SDR)作用,由IMF集中管理成員國的部分外匯儲備,降低對現有少數儲備貨幣的過度依賴。
防風險禁盲目放貸
內地市場方面,報告提醒銀行業要處理好支持經濟發展與防範金融風險的關係,要防止盲目放貸,積極防範信用風險。受經濟周期調整等因素影響,一些行業、企業經營出現困難,銀行業潛在信用風險有所加大,因此銀行業一定要把握信貸投放節奏。
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平準基金一事,報告認為,從國際實踐看,設立平準基金效果並不理想,總體弊大於利。報告還提及中國企業投資衍生品發生巨虧的教訓,建議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評估現有衍生品交易風險並加強清理整改,嚴格限制國內企業參與場外複雜衍生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