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CDC Corporation (下稱CDC,中華網(08006)母公司)旗下的Ion Global (BVI) Ltd.於二○○○年購入志杰科技集團(e2e Business Solutions Ltd.)股份,但有份售股的林保照入稟本港高院,指Ion沒有按售股協議,在林行使認沽權時購入林餘下的志杰股份。除Ion外,CDC及其創辦人葉克勇亦遭一併控告(下合稱答辯方),被追討合共74萬多美元(約578萬港元)。答辯方早前申請剔除林氏的申索,但申請昨遭高院駁回。
Ion辯稱,林要行使認沽權,須先有志杰一方公司的收益保證書,但Ion無責任發出該證書。林保照指,雖然程序上是須先發出證書,但志杰是由答辯方控制,向林批出認沽權是當年出售志杰股份的條件之一,所以答辯方有責任與林合作,令他可行使認沽權。
高院現認為不能忽視葉克勇及相關人士的行為及相關證據,因此現駁回答辯方的剔除申請。
案件編號:HCA475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