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凱彤與台灣攝影師余靜萍去年在加拿大結婚,由於香港同性婚姻尚未合法,現在盧凱彤自殺身亡,究竟她的另一半有沒有權利辦理認領遺體手續和繼承財產?梁永鏗律師表示,只要任何人擁有亡者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認屍和領屍的手續。至於財產分配,他表示會根據遺產承辦處執行,一切將分配予直屬關係的家屬,包括父母以及兄弟姊妹。他又指倘若另一半希望得到分配,一切爭議需交給終審法院考慮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