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藝人黃曉明的照片早前被用作宣傳割包皮手術,他控告該醫院侵權,一審時獲賠7.5萬人民幣,由於該醫院代理人指並未開辦包皮手術業務,更指涉案的雜誌屬非法雜誌,並非由醫院印刷,懷疑有人利用醫院的名稱在雜誌上刊發,希望二審改判。日前二審開庭,該案未有當庭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