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邦涉醉駕一案昨審訊,裁判官指崔建邦酒精雖超標不高,但不可罰款了事,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本月十四日再判,崔建邦在庭上神態平靜,庭外則表示會尊重法庭判決,但不會考慮戒酒,不過,酒後就一定不會再揸車!
崔建邦被指毆打前女友鄺敏慧(中巴)於今年五月獲撤罪,但要判守行為一年,可惜不足半年,因涉醉酒駕駛被捕,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他於庭上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裁判官指出不要以為(酒精)超標少少就可以罰款了事,所以會考慮判予社會服務令讓他有機會回饋社會。
崔建邦昨於法庭上表現平靜,控罪指他在今年十月廿六日凌晨三時半,於將軍澳道北行線近中電變電站駕駛私家車時,警方在涉案路段設置路障,被告所駕的車被截停後進行呼氣測試,顯示其酒精含量達五十五微克。警方同日凌晨四時半再在警署讓被告「吹大機」,驗出含量卅五微克,被告不願意進一步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作檢驗。
控方表示被告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但有四項不同類的交通案底,惟控方昨亦無提及他五月時的守行為令。辯方求情指被告非酗酒人士,當晚因有同事離職而聚餐,席間他喝了三罐啤酒,惟神志清醒,駕駛時亦無異樣及發生意外。
辯方續指,被告的母親今年八月弄傷背部,惟仍每天到銅鑼灣經營麵檔,被告每天要接載母親下班,亦需經常開車上班;辯方又呈上兩封分別由演藝人協會及佛教中人葛瑪明心蘭若所撰寫的求情信,指他熱心公益,曾到雲南及非洲探訪等。
審訊完畢後,崔建邦獨自離開法院,對於押後再判,他表示:「尊重法庭決定。」期間有線記者欲問崔建邦不用坐監是否鬆一口氣,他一見是有線記者即不回應;而其他記者問他對於法庭之決定,是否預期之內?他表示:「問過律師,知係停牌同罰錢!(鬆一口氣?)唔可以咁講,做錯嘢應該承擔後果,(以後唔飲酒?)好難,盡量飲少啲,總之飲咗之後唔揸車。」之後,崔建邦便乘坐七人車離開,到尖東半島中心酒樓與朋友食飯。
文:影視組
案件編號:KTCC 693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