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藝人都由經理人幫忙揀job、接騷、追酬勞,若無經理人「撐腰」如無主孤魂,被騙酬金甚至惹來自身危險。
肥媽:「自己出面接job好危險o架,可能同對方又冇交過手,又唔知人哋係咩人,所以畀經理人呢十個八個百分比佣金真係唔少得!呢啲錢係要畀人賺,經理人都唔容易o架,要幫你睇清楚條文,如果唔係去到唱完歌又要陪飲酒點算呀?作為藝人尤其係女仔,有時點樣去搵人收錢?其實我同韓君婷都好熟,佢可以搵我幫手o架!」
李蕙敏:「通常會簽合約同先收一半或以上訂金,最重要係有相熟agent(中介人)接洽,初出道時我唱幾場騷計平啲,結果唱完一場就賴我有問題,畀一場錢打發我走。試過有人搵我去非洲唱歌都冇所謂,因為agent幫我確保場地和主辦機構冇問題,收足錢就出發。」
公關及製作公司老闆娘姚樂怡:「我通常收晒錢先做,最少收一半訂金,出場前收埋尾數先開始演出。(韓君婷被騙點睇?)警惕其他人唔好再中計,唔好破壞其他正經接job公司嘅聲譽。我有幫其他藝人接騷,雙方會傾好晒先,藝人一定收晒錢先,即使喺香港做商場騷,兩個月後先找數,我公司都會先畀錢藝人。即使話簽合約,我仍覺得收齊錢最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