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利遭代言公司索償312萬

李孝利於今年六月承認第四張專輯有部分作品涉及抄歌後,經已暫停音樂活動,就連她代言的Interpark購物網站宣傳活動亦被迫終止。

李孝利於去年八月以450萬港元的酬金獲起用為Interpark代言人,廣告商近日向法院提出訴訟,以李孝利受抄歌事件影響形象及終止宣傳活動為由,向她及其所屬事務所索償約312萬港元。至於向李孝利提供剽竊歌曲的作曲家Bahnus則以涉嫌欺詐罪名遭警方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