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告雜誌誹謗

Angelababy(楊穎)因為被雜誌指她整容,入稟法院要求證其清白,入稟狀指出《3週刊》於今年7月1日及7月8日分別於兩期刊登她曾整容之報道,Baby認為對她構成誹謗,要求高院向被告頒發禁制令並索償。

兩篇有關誹謗及內容失實之報道,採用了「Angelababy7年變臉之路」、「男友力撐baby唔認整容」及「黃曉明出言力撐Angelababy死口唔認整容」等誹謗標題,Baby發出禁制令,阻止兩名被告耀詠投資有限公司及魏四海再次用相同或類似的言論誹謗她,並追討懲罰性賠償。Baby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她不便多言,因為雜誌太過分才這樣做。

案件編號:HCA 136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