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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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驄被控上載演唱片段

林敏驄上月在Star Hall舉行兩場「林敏驄好歌好友演唱會2009」,昨日主辦單位框格音樂事務有限公司入稟法院控告林敏驄(原名:林晉霆)侵犯版權,指林將演唱會片段上載至YouTube,損害框格利益,要求法院下令林刪除該片段及賠償損失,但未有表明金額。入稟狀指框格於六月三十日與林名下的縉霆軒有限公司簽署藝人合約,請林舉行兩場演唱會,合約規定林的酬金是七十六萬,個唱製作版權屬於框格。

案件編號:HCA 2092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