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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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書=承諾≠重婚

劉德華與舊愛喻可欣於廿四年前在喻母的見證下簽下一張結婚證書,證書上除寫上兩人的生日及籍貫外,還蓋了手印,不過根據台灣法律,要有兩名見證人才有用,故該婚書並無效。而喻母亦曾向台灣報章表示,指該張婚書只是一個承諾,證明兩人真心相愛。

本港律師黃國桐則表示這是婚約,他說:「唔算係結婚證書,只係一個承諾。(係咪重婚?)唔算重婚,唔算刑事。(要有兩個見證人?)係。(咁喺香港有冇效?)可以循民事索償,因為婚約都係約。(賠償乜?)咁就睇佢自己有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