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日通報,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生生物)問題疫苗案件發生後,當局已對六名中管幹部(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幹部)予以免職、責令辭職,以及要求引咎辭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前副局長吳湞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有關部門對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吉林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長春市政府、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等,共四十二名「非中管幹部」進行了嚴肅處理,包括十三名廳局級幹部、二十三名縣處級幹部。另二十九人接受其他黨紀政務處分。
中紀委特別通報,吳湞涉受賄及濫用職權,身為高級領導幹部,卻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中央指示陽奉陰違、分管藥品監管工作中不作為、履行藥品監管職責中濫用職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