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頒布新規定文件稱,中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可直接審查駐在部門的處級及以下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且每季度向中央紀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報送備案監督情況專項報告。此外,黨組對其管理的黨員幹部實行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集體討論決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