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千畫糾紛 拍賣行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無錫市一名楊姓男子去年十二月在拍賣會上,以八百三十萬元人民幣(約九百四十萬港元)投得張大千名畫《荷影繽紛》,惟提貨時發現畫作尺寸與宣傳介紹不符,經交涉取回價款未將畫作取走。隨後拍賣行提訴至法院,要求楊男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經濟損失。北京朝陽法院上周四認定拍賣行與楊男已解除拍賣合同,一審駁回拍賣行全部訴訟請求。

經協定退款 駁回訴訟

拍賣行認為,根據拍賣規則,即使其關於拍品的描述有誤,楊男也應對競買行為負責,而且他簽署成交確認書意味着雙方拍賣合同成立並生效,故楊男應繼續履行合同、給付拍賣款並賠償損失;楊男則辯稱,曾與拍賣行高姓總經理通話,協商一致後獲退還全款,認為雙方已同意解除買賣合約。

法院一審認定拍賣行向楊男退還拍賣款的行為構成對拍賣合同的解除,判決駁回了拍賣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拍賣行未當庭表明會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