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10層樓揭官商授受

湖北黃岡市一幢十七層高的住宅樓宇,表面證照齊全,竟有十層樓屬違章建築,背後涉及官商勾結弊案。該案判決書近日曝光,內容指負責查違建的城管局官員收取發展商賄賂,不查處違建樓宇,還協助發展商偽造官方公文、證件,令違建房「合法」出售,造成大量業主購入違建房。惟四名涉及官商勾結的被告均獲輕判,僅一人需入獄。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曝光該份判決書,涉事樓盤為建於二○一一年的黃岡博大青年城,發展商為黃岡博大置業有限公司。

三萬掩口費 即不巡查

該樓盤原本獲批建七層,建築面積為二千一百六十二平方米,但落成時達十七層,建築面積達七千八百四十平方米。

判決書指出,當地城管局一名李姓中隊長,於一一年八月巡查時發現違建行為,但收發展商三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三萬四千港元)「掩口費」,便視而不見。三個月後,當時該幢房建到十三層,遭市民舉報後停工,李某主動辭職,全身而退。城管局對發展商罰款五十萬元(約五十七萬港元)後,該樓建至十七層,其後全部售出。買了八至十七層單位的業主,因不能進行不動產登記,才發現樓盤有問題。

二○一七年五月,發展商朱姓職員自首,供出發展商行賄李姓城管中隊長當內鬼等內幕。朱提及,李找來邵某幫手,協助發展商偽造各類令違建變「合法」的官方文件,城管局罰款放行了事。

城管隊長 服刑30個月

判決書顯示,該案共有四名被告,僅李姓城管隊長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玩忽職守罪、受賄三罪罪成,需服刑兩年六個月,處罰金十一萬元(約十二萬二千餘港元)。

發展商黃岡博大置業總經理徐某,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被判刑一年半,緩刑二年,處罰金五萬元(約五萬七千港元);協助製假證的邵某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處罰金三萬元;自首的朱某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判處管制六個月,處罰金五千元(約五千七百港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