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女研究生遇害案疑點重重,警方指,林姓男疑犯雖供稱借錢不成衝動殺人,但他十六年前曾以同類手法犯下性侵案。當年受害女子扮暈逃過一劫,林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囚八個月。警方懷疑林男故技重施,亦不排除他因為性侵不遂而將陳女勒斃。
林男離婚多年,育有一女,有盜竊及性侵前科。警方指在死無對證下,林男供稱是為錢殺人,但為借二千元新台幣遭拒而行兇的說詞,很難取信警方。
警方經調查發現,林男曾於○二年在台南仁德區犯性侵案,當年他騎車跟蹤一名面貌姣好的女子到住處,待女子停車時假裝問路,卻突然從女子後方勒頸。受害人呼吸困難假裝窒息昏迷,林才鬆手。林見對方昏迷,伸手進入衣內襲胸,其後受害人驚覺尖叫,他才騎車逃逸,事後被判囚八個月。
校方表示,林男是陳女所讀研究所聘任的外判清潔工,由於林男左眼視力異常,領有殘障手冊,前年被校方以「身體殘障」名額優先錄取。由於林男屬於短期工,不用提交良民證,所以校方不知道他有性侵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