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反擊大陸居住證 領取不報將重罰

【本報綜合報道】大陸自上月初起受理港澳台居民申辦居住證,台灣官方為此推出反制措施,擬修例規定台灣人領取大陸居住證須作出申報,否則或被重罰,而持證人士不得在台參選任何公職。

台灣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周一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備詢時指出,近期民調顯示,有六成台灣人認為領取大陸居住證的人必須申報。他表示,目前正研擬兩岸條例修法草案,推動申報機制,領取大陸居住證的台灣人如未申報,將會被罰。

至於會否對取得大陸居住證的台灣人限縮其他公民權,陳明通表示,在參政權方面,目前研議修法方向,要求領有居住證的人不得參選公職,但投票權方面,則傾向不限制。他又指,當局會寬容看待台灣人到大陸長期停留,因為生活便利而申領居住相關文件,但假如北京欲透過居住證施展政治企圖,台方會嚴加防範。

不排除領證者遭除籍

針對有關領證台人是否除戶籍問題,陳明通稱,目前沒有立即除籍問題,但不知道北京未來何時會對居住證加料。他表示,若有一天大陸稱領取居住證的台人就能申請護照,「這時就要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