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公安部日前發布《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建議,要保護內地警察執法過程中的相關職權和權益,當中包括成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協調督辦侵犯警員執法權威案件;又指稱警員依法履行職責的時候,如對民眾造成損害,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草案提及,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督辦侵犯警員執法權威案件,受理調查相關警員的申請申訴,為受到侵犯的警員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此外,對於警員行為是否屬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以及執法是否存在過錯等,該委員會將成立專家組審查。
草案又提到,公安機關如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對警員採取停職、禁閉、免職、降職和辭退等處分。草案亦規定,公安機關應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撫慰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