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連江口派出所的前任正副所長楊學賢、胡廣權,因受賄罪兼充當「保護傘」,被清遠市清新區法院分別判八年和六年徒刑,各罰款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六十九萬港元)和四十萬元(約四十六萬港元),責令退回贓款七十一萬元(約八十一萬港元)和三十一萬元(約三十六萬港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