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仍轉移存款 囚15月
前年七月,知情人向警方舉報指朱女隱匿財產,並整容成少女模樣,住在深圳福田區。警方同年十一月將朱女還押,但她仍圖隱瞞真相,稱自己生活艱難,靠妹妹接濟。惟警方查明,朱女租住豪宅,且經常在網上晒遊玩照,包括入會費達廿萬元的遊艇俱樂部。朱女又把名下豪車等財產轉到妹妹名下,借用妹妹身份證坐火車、使用朋友身份辦理銀行卡等。朱女被拘期間,還指使他人轉移銀行存款。
證據確鑿下,朱女終承認逃避失信懲戒等罪。今年四月二十日,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因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成,將其判囚;被告不服上訴,但近日撤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