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出,這筆罰款或高於歐盟於去年對Google的二十四億歐元(約二百二十億港元)罰款。
逼手機裝旗下軟件
歐盟認為Google涉強迫手機製造商,在手機預裝Google旗下搜尋引擎與Chrome瀏覽器,方法是將這些軟件與熱門的Google Play商店綑綁出售,有時甚至提供金錢補助。
據悉,歐盟或迫使Google提供一種更好的方式,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使用第三方服務,並修改與相關手機製造商的合約。若Google改變現行做法,將對它構成重大打擊,因綑綁多種不同程式,可令Google更容易取得用戶數據,並對用戶針對性顯示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