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游泳教育 培養學生自救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本月發生多宗青少年溺亡事件,廣東省教育廳周三發布文件,要求省內各級學校均需普及游泳教育,把游泳列入中考體育必考項目,逐步實現全省大中學生「人人會游泳」。雖有人對此予以認同,但亦有人指學生課業繁重,當局強制推行等於為他們多添壓力。

該份文件指出,現有的校內游泳場地必須充分利用,不得改變其用途。若學校沒有游泳池或相關教育資源,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優先發展拼裝式游泳池,或者委託周邊游泳場負責游泳教育。同時確保水質及設備等符合國家規定,並完善保險制度;開展校外游泳教育的學校,要將安全作為協定的重要內容。

而各校亦應鼓勵會游泳的體育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考取相關證書後兼職從事游泳教學工作。校方展開游泳教育時要結合「學」、「防」兩原則,讓學生掌握一定的游泳自救和急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