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放貸開賭 江西黑幫頭目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展開全國性掃黑除惡行動之際,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個以胡姓男子為首的黑社會組織作出終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判處胡男死刑;其餘二十名被告維持原判,各處二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款。

案情指,九十後胡男於二○一三年刑滿後,回到贛州市寧都縣成立黑社會組織,從事開賭場、放高利貸等犯罪活動,而組織成員兇狠暴虐,當中不少為未成年人。胡男作為「黑老大」定下多項嚴厲「家規」,包括要求成員統一紋身、犯罪時要穿統一服裝,成員不准吸毒、偷盜,嚴懲不聽從指揮者。

胡男為「獨霸」地下賭場的控制權,多次以暴力及威脅等手段打擊「同行」;隨後他又涉足河沙場,組織成員更在光天化日下殺人「樹威」。此外,該黑社會組織還通過暴力、禁錮等方式追討高利貸,手段兇殘。以胡男為首的黑社會組織涉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二十多宗罪案,欺壓、殘害導致十三人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