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命上市公司建黨組織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企業上市或須先建中共黨組織。中國證監會上周五公布新修訂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草案,其中提到要求上市公司根據中共黨章規定,設立黨組織以「加強黨建」。有學者認為,只要不干涉經營,此舉或有利監督;亦有專家指,部分企業可能因此轉赴本港上市。

專家:外資或轉投香港

根據中證監公告,修訂草案新加入了「上市公司加強黨建」的內容。其中第五條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根據中共黨章規定,設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此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則要把「黨建工作有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公告形容,此項改變是「中國特色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向本報指出,只要在上市公司內的中共黨組織,不凌駕於公司最高決策組織董事會之上,與中國的《公司法》並不矛盾,還可對公司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亦能與當地的黨政機關進行聯絡和協調。香港中文大學專家莊太量則認為,此舉不利內地市場走向全球化,尤其是外資企業較難設立中共黨組織,或因此轉向香港等其他地方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