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仲裁條款爆爭議

美國最高法院九位法官,周一以五比四的結果裁定,相關「仲裁條款」合法,即是僱主可在僱傭合約中,列明員工一旦與資方發生爭議時,不得提集體訴訟,並需以個別提交仲裁方式解決,料影響國內二千五百萬名勞工的權益。自由派法官金斯柏格罕有表明裁決「錯誤」,指「與聯邦勞工法有牴觸」。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