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生惡妻向丈夫施暴事件。常州市一名何姓女子因家庭瑣事,長期對朱姓丈夫施以家暴,只要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揮酒樽扑頭、用水果刀插胸,甚至駕車撞傷丈夫,致其多處骨折。朱男認為「家醜不能外揚」而啞忍十多年,近日終提出離婚。
去年十月,朱男與何女在私家車上發生爭執,朱男下車準備過馬路,何女駕車從後方加速,直接將朱男撞飛並輾過。有途人見狀報警,將朱男救出送院治療。醫生診斷指,朱男頭部血腫、右鎖骨骨折、右大腿和小腿粉碎性骨折等,經司法鑑定為輕傷等級。因這次事故,朱男才自爆長年遭妻子家暴的經歷。
「一吵架她就不分輕重,拿到甚麼打甚麼。」朱男稱,妻子容易情緒激動,兩人每次吵架,他都遭妻子拳打腳踢。朱男指自己很注重傳統觀念,覺得只是夫妻之間矛盾,家醜不能外揚,於是一直啞忍。但他的忍耐沒有換來和解,反令妻子變本加厲。
約十年前,何女曾拿酒樽扑在朱男頭上,致其頭破血流。三年前,何女因吵架用水果刀捅進朱男胸部,令他血流如注。另外,何女與朱男吵架後,曾走到四樓高的天台扔下砧板,擲中正駕駛電動車的朱男頭部。
雖然朱男飽受委屈,但當何女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時,他還是原諒了妻子,請求法院輕判。惟朱男無法再忍受妻子的暴力行為,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庭審理認為,案件因家庭糾紛引發,酌情從輕處罰,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何女十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六個月。兩人的婚姻關係終於在本月十一日劃上句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