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指控,盧涉從九二至一六年,請託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為其違規入黨、謀取教師身份、榮譽稱號、職務提拔、工作調動提供幫助,先後多次向為其謀利的受託人員,行賄共計一千二百七十八萬元。
另外,盧委託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控制的山東省陽谷縣科儀廠等多間企業,違規獲取貸款、低價收購資產、核定較低稅額、破產逃避債務等提供幫助,直接或指使企業職員多次向受託人員行賄,共計折合七百九十六萬多元。當局提請以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追究盧的刑責。
此前中紀委節目披露盧恩光的「造假之路」,指他不僅虛報學歷、出生年份等,甚至連子女數目亦虛報,故被稱為「五假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