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交 拍裸照 異物插私處
六十歲的被告岳羅傑(Roger Yue JR,音譯),於○六年在學校教跳繩時,認識女受害人。二人先後在白沙公園沙灘、學校課室及樓梯、廢棄的建築及泳池等逾二十個地點,和女學員發生性關係,當中包括「按摩」對方胸部,又用異物插入她私處。
岳羅傑犯案後一直逍遙法外,直到少女上了理工學院,始向講師及輔導員揭發被告的惡行,並於二○一四年報警。檢方尋求向岳羅傑判處至少廿三年,法官指案件令人髮指,岳羅傑背叛了女生的信任,有預謀地持續侵犯她,遂判處刑期較檢方要求的高。岳羅傑已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