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駁回同性戀列為有罪

印尼反同性戀團體去年提訟,要求將同性戀及婚前性行為列為有罪。憲法法院周四以五票贊成、四票反對駁回。判決指,法院的角色不是把民眾私生活行為列為違法,或藉強訂法律篡奪國會的權力。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