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引述二○一三年的法院記錄指,帕多克表示很愛賭電子撲克,日賭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多在晚上賭,日間睡覺。他自言幾乎逢賭必贏,每次獲利最多達一萬港元,一晚賭注可逾七百多萬港元。他又自稱無精神問題、上癮及犯罪紀錄,但有服用處方鎮靜劑「安定」抗焦慮。有醫生稱在六月曾為他處方安定。
警方周一在記者會上承認仍未查清帕多克的動機,沒證據顯示他受意識形態驅使而犯案。警方又指,帕多克在酒店房中鑽孔引起注意,隔門射傷保安後,才向地面音樂會掃射,並故意射擊附近油缸,其車上有保護衣物為逃亡作準備。他弟弟埃里克上周末已飛抵當地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