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指控,黃興國利用在浙江省擔任副省長、寧波市委書記等職務、以及天津市長、市委代理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項目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故應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河南貪官認罪候判
黃興國曾因前年天津大爆炸事件被問責,去年九月因嚴重違紀被查倒台,今年初被中紀委開除黨籍公職。另有天津市委前副秘書長劉劍剛,及天津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前副主任邊仁權,近日亦因涉嫌受賄被天津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此外,河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吳天君受賄案,周四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吳天君被控受賄約一千一百萬元,他當庭表示認罪,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