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14歲女淫媒「領兵」百人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通州區檢察官田雲惠近日透露曾辦過一宗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件,案中淫媒竟是一名僅十四歲的少女。少女於母親捲款「跟佬走」後,才得知父親非親父,更被祖母趕走,終誤入歧途。田雲惠認為個案反映社會不能一味指摘孩子,「該想想自己是否存在問題」。

家庭破碎 影響價值觀

她指出,該名少女從小家庭條件優越,學習成績很好,考上了當地很好的中學。但中三畢業公開試(內地稱「中考」)結束後,父親突然腦溢血,母親捲款並「跟佬走」;而在此期間,少女得知自己原本並非父親親生,祖母不再讓她認父親,並將她從戶籍上除名。

少女此後日益揮霍,更從十四歲開始輟學販毒,更領百多個「小姐」賣淫直至落網。田雲惠訊問時,這名曾自殺未遂的少女表示不後悔,「反正已經沒有人再關心我」。田雲惠指出,學校、親朋、社會都是影響未成年人的主要因素,要不是家庭和學校對他們放任不管,便是管教嚴苛,令孩子價值觀出現偏差,不知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