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國台辦前副主任龔清概涉嫌受賄案,昨在河南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龔被控利用職務便利受賄約五千三百五十二萬元(人民幣.下同),判囚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五百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將被追繳,上繳國庫。
判決書指出,龔清概在一九九六年至前年間,先後利用其擔任福建晉江市市長、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兼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徵用土地、工程建設、調整規劃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約五千三百五十二萬元。
龔清概正式被查前,前年已有傳聞指其被軟禁,亦有指龔的妻子在澳門豪賭欠下巨債,最後要由晉江多間大企業幫忙「埋單」。
而龔出事後更有報道指,他曾被舉報「以反台獨為名」,威脅一名知名台灣女星陪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