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間諜京賞50萬

內地安全部門加緊反間諜工作,首都北京市昨日更推出由國家安全局制訂的《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重金鼓勵市民舉報間諜案,最高可獲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獎勵。當局指出,首都北京是外國間諜活動的首要選地,同時作出警告,任何人借舉報之名,故意誣告陷害他人,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新規定列明,市民發現或知悉間諜行為線索,可通過三種形式舉報:可撥打國家安全機關的舉報電話,通過信件或直接上門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線索如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採用,將根據該線索的作用、效果等進行評定,並據此予以獎勵。

懲治謊報及誣害他人

新規定的獎勵分為三級:對防範、制止間諜行為或偵破間諜案件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將給予十萬至五十萬元獎金;對防範、制止間諜行為或偵破間諜案件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將給予五萬至十萬元獎金;對防範、制止間諜行為或偵破間諜案件發揮較大作用的線索,給予一萬至五萬元獎金。

為防新規定遭濫用,當局還列明借舉報之名故意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訊息、謊報情況、故意騷擾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負責人指出,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文化、科技創新和國際交往中心,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的敵對勢力對中方進行滲透、顛覆、分裂、破壞和竊取機密等活動的首選地點。因此,制訂出了該規定。

負責人同時指出,中國對外交往增多,一些境外間諜情報部門也藉機加強了對中國的政治滲透、分裂顛覆、情報竊密、串通策反等破壞活動。國內極少數敵對分子,也極力尋求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支持。還有一些人出於個人私利,出賣國家利益,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可乘之機,對國家安全造成現實和潛在的巨大危害。

新疆互相舉報 千官受罰

除北京外,據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消息指,在反恐形勢嚴峻的新疆,各地紀委自三月起已實行官員互相舉報,如被舉報者受到黨內處分甚至法律處理,舉報人亦可獲一千元至五十萬元獎金,短短一個月內,已令新疆千名官員被處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