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及房產等行政費 下月停徵

【本報綜合報道】為減輕企業及個人負擔,財政部及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通知,要求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於下月一日起取消或停徵婚姻登記費、房屋轉讓手續費等四十一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五成。

通知指,將取消及停徵卅五項涉及企業,以及六項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企業方面,包括取消公安部門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房屋轉讓手續費等,以及停徵衞生計生部門的衞生檢測費、質檢部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等。

個人方面,取消及停徵預防性體檢費、中央黨校培養費、婚姻登記費及收養登記費等。

通知要求,各省市財政部門於下月三十日前將清理規範情況報送財政部;對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擅自改變徵收範圍及標準,或另行加收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