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深圳一名李姓男子日前請幾個朋友到餐廳吃飯,該餐廳聲稱沒有餐牌,李男聽信侍應推薦,點了一道名為「東海野生小黃魚」的小菜後,結帳時才驚覺一條黃花魚要價二千多元(人民幣.下同),一餐下來花費逾八千元。李男認為被宰,遂向當地消委會投訴。
餐廳銷售經理羅小姐辯稱,沒有餐牌是因為還處於試業階段,由於每天運來的海鮮不同,故無法提供固定餐牌。經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人員初步檢查後,確認涉事餐廳沒有餐牌,亦沒有公開價格,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責令商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