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超載 涉事者將限制消費

內地不時發生因超載引發的傷亡交通事故,有見及此,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等卅六個部門,日前聯合簽署一份合作備忘錄,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的相關責任人(簡稱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包括限制其乘搭飛機、高鐵等部分高消費行為。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孫永紅表示,初步界定了十種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的行為,包括貨運車輛或司機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三次;因堵塞交通、暴力抗法等,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因違法超限超載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傷害等。

合作備忘錄規定,當局將對失信當事人實施三方面共廿六項聯合懲戒措施。在限制或禁止失信當事人的市場准入、行政許可方面,包括嚴格道路運輸市場准入,限制取得生產許可、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參與工程等招投標等八項措施。

限制搭飛機高鐵等

在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方面,將加強貨車生產和改裝、安全生產監管,將失信當事人失信紀錄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審慎性參考,並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高鐵等部分高消費行為。另在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單位任職等方面,對失信當事人採取限制或禁止措施,並限制失信當事人獲取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據了解,失信當事人包括貨運源頭單位、道路運輸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以及貨運車輛和司機。失信當事人的有關資料,將通過交通運輸部網站、「信用交通」、「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公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