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屢有大專院校以實習為名安排學生充當廉價工人,雲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二百多名大學生,春節期間被帶到福建福州的電子工廠實習三個月,不但沒法回家過年,更要通宵上班,有學生指,學校說不實習就不發畢業證。校方辯指因學生家境貧困才建議過年時盡量留在福建,但未回應違規通宵上班問題。
內地傳媒報道,學生投訴被迫在流水線擰螺絲、貼標籤、搬運等,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還要輪流上通宵夜班,一個小時只能拿到十二元人民幣的實習工資。而學生提供的實習合同顯示,這次實習從一月到四月,春節假期也在實習期內,協議還寫明學生是在作業員崗位實習。但內地教育部曾出台實習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實習工作讓學生上夜班以及加班。
一名官姓學生不滿實習安排,而沒能陪爺爺過最後一個春節,讓他十分內疚。他表示,「大年初五才知道爺爺去世的消息,乘飛機匆忙趕回老家,連他老人家最後一面都沒見上。」
校方負責人蔣芳回應時聲言,學校未有禁止學生回家過年,只是認為「對於家庭較遠、家庭貧困的同學來說,短時間往返也不方便、不安全」,所以建議過年盡量留在福建。另對於實習內容太流水作業,則指企業從風險控制角度,不可能將同學們立即安排到核心崗位,但對要學生當通宵班的問題,則多次表示還要核實。
不過學生就反駁指,學校在安排實習地點的時候沒有和學生溝通過,從雲南來福州的車費都是學生自費的,校方直接決定讓學生來福州工廠上班,大部分同學都是雲南各地的,家人也都希望他們回家過年,只是校方以畢業證相逼,父母也沒辦法。
另有學生稱,學校每年在工廠春節「用工荒」期間,就把學生以實習的名義當作廉價勞動力「賣」給有需要的工廠。校方則辯解稱,學校是與企業合作並簽署合作協議,並非與勞務中介或其他公司合作。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