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協議平分收益 小國甫獨立逼簽條約

【本報綜合報道】東帝汶二○○二年脫離印尼獨立,不久後要與澳洲簽署《帝汶海條約》(Timor Sea Treaty),至○六年再簽署CMATS,卻一直未能與澳洲商討永久海上邊界線。惟條約被指是不公平地強加於這個新建國的小國,加上其後爆出的竊聽風波,令兩國關係進一步惡化。

帝汶海位於帝汶島與澳洲西北部之間,除了珊瑚礁和無人島,此海域蘊藏豐富的油氣資源,是重要的石油產區。澳洲和東帝汶簽署涉及帝汶海油氣田的資源分享臨時協議,包括兩國平分巨日升油氣田的收益、東帝汶在石油共同開發區享有九成石油收入等。

澳洲堅持有利對方

不過東帝汶認為,兩國的領海分界應按等距劃定,意味巨日升油氣田大部分會成為其領域,又指澳洲得到的權益已遠超其應得的。惟澳洲一直堅持其領海應依據大陸架的延伸,指若劃定等距邊界,只會令東帝汶收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