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陝西神木縣法院最近鬧出「彈弓手」事件。原告王男於二○一四年因債務糾紛入稟起訴朱某,並對其名下一套房產申請財產保全;房產去年進入拍賣程序時,一名楊姓男子稱聲早向朱某購得房產,提出執行異議。神木縣法院上月一日頒下執行裁定書,駁回楊某異議。
原以為事件告一段落,但十三日後法院卻要王男交回裁定書,並於上月廿六日再頒一份相反裁決的裁定書。王男比對兩份裁定書,發現大部分內容沒變,但「法院認為」的段落卻給出截然不同的結論,隨即向法院查詢,惟涉事法官喬俐稱「第一份裁定書因電腦中病毒出錯,以第二份裁定為準」。
有電腦維修員表示,電腦病毒篡改文件一般是無條理的,更改相反裁決簡直是聞所未聞。有內地律師指,首份裁定書送達時已生效,法院回收再發明顯違規,建議王男再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