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廿七名在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國勞工及其遺屬,昨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下稱鹿島公司),要求鹿島公司在中國、日本主流媒體上刊登謝罪廣告,並向每名中國勞工賠償一百萬元人民幣。
遞交起訴狀的廿七人,本人或其親屬都是農民、工人或軍人,分別在一九四四年五月至十月期間,被日軍強擄到鹿島公司做苦役。眾人起初在日本長野縣的鹿島禦岳作業所工作,其後又被押送到日本群馬縣的鹿島藪塚作業所,過程中受盡折磨。
鹿島公司當年名為「株式會社鹿島組」,一九四七年後更名。一九四四年五月至一九四五年五月期間,鹿島公司強擄一千八百多名中國人做苦役,一年多就有五百三十九人被折磨致死;該公司共有五個作業所,中國勞工平均死亡率為兩成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