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陝西咸陽九歲男童小磊,早前被法院裁定要為撞崩同學牙齒一事負責,深感委屈的他竟用斧頭斬斷自己一截手指洩憤,「我說不是我,人家都說是我,我就把手剁了」。惟法院強調只是依法判決,小磊不滿可上訴,沒必要採取過激行為。
今年六月上旬,有同學狀告小磊放學時推撞他,令其碰上桌子並撞崩一隻牙齒。雖小磊已表明是另一名同學犯事,但壽縣人民法院未有採取其供詞,認定小磊推撞同學致其受傷,判定其監護人需向該同學支付逾六千元人民幣的醫藥費。
小磊父親表示,兒子因捱告而性情大變,拒絕與同學同行,故未有讓兒子知悉判決,豈料女兒無意間翻出判決書邊看邊念,被兒子聽到,令其大受刺激,只好為他辦理休學。至上月底,小磊突將一截手指斬斷,送院治療後雖康復良好,惟醫生指其骨骼受損,或影響手指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