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首富違法保外就醫 廣西三貪腐獄官判監

【本報綜合報道】早年涉及嚴重礦難被判入獄的廣西前首富黎東明在囚僅兩年便獲保外就醫,隨後更「東山再起」成為雲南首富,背後揭發原來與監獄系統腐敗有關。三名協助「越獄」的廳級官員的案件昨公開宣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不等,罰款四十萬(人民幣‧下同)至六十萬元。

20年刑期 兩年出獄

涉案官員分別為廣西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前黨委書記鍾世範、司法廳前副廳長梁振林,以及曾任廣西監獄局副局長的曾愛東。判決書指,三人都曾在廣西監獄管理局供職,三人除各自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數以百萬元計的賄賂外,還為黎處理「違法」保外就醫,令黎的二十年刑期實際只服刑兩年便出獄。

此外,鍾世範、梁振林同時在廣西監獄局職工集資建房項目濫用職權,令公共財產損失超過二千萬元,曾愛東則在物資採購、工程建設、土地承包、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收賄。

是廣西前首富的黎東明,名下礦場○一年七月發生嚴重意外,造成八十一名礦工死亡,黎為隱瞞事件向官員行賄勾結,令礦難拖延至八月初才曝光。黎「越獄」成為雲南一間礦業公司老闆,從不接受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