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甘肅「首虎」、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陸武成受賄案,昨在陝西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陸武成因受賄罪被判囚十二年六個月,罰款一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受賄所得財物將上繳國庫。
經法院審理查明,陸武成在○六年至一四年間,利用擔任甘肅省副省長、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職務晉升等事宜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一千六百二十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