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炸彈客遭起訴求刑30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鐵松山站今年七月發生爆炸案,造成廿五人受傷,引起社會嘩然。台北地檢署昨日就此案作出偵結,以殺人未遂、製造爆裂物、公共危險等罪名起訴「台鐵炸彈客」林英昌。檢方考量到疑犯犯嫌重大,向法官求刑卅年。

事件釀25傷

今年七月七日晚,台鐵一輛編號一二五八班次的電聯車在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造成二十五人受傷,所幸無人身亡。送往醫院的五十五歲男傷者林英昌,在醫生驗傷後發現其傷口明顯與其他傷者的傷勢不同,警方比對各種證據後,顯示他有嫌疑。林住院後一度命危,終檢回一命,清醒後接受警方訊問時,他坦承犯案但否認有共犯,又指犯案是「想引起社會大眾注意」。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此案,以涉嫌殺人未遂、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名對在押中的林英昌提起公訴。檢察官指出,林因一己不如意,歸咎於政府及社會,製造大爆炸力的爆烈物,在多人的火車車廂內引爆,欲與其他無辜民眾同歸於盡,造成大眾對使用交通工具的恐慌,剝奪大眾安全通行的權利,造成多人受傷,以及台鐵一百七十六萬元新台幣的損失,犯罪動機及手段惡劣,惡性及所生損害重大。

起訴書又指,林英昌犯案後避重就輕,且試圖以精神障礙作為免責理由,但透過此舉足以認定林英昌的辨識能力正常,且其犯案後態度未見良好,因此建議法官對其重處三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