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被指主要針對國民黨黨產而成立的台灣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昨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通過《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舉報不當黨產,最高可獲發一億元(新台幣‧下同)獎金。
《辦法》規定,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提供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的財產所在、來源、取得方式或處分等相關資訊,並因而使該委員會發現並追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交付、移轉並登記於受託管理人隱匿、遺漏申報的財產或不當取得財產者,可以依《辦法》發給獎金。獎金金額不超過該財產價值百分之一比例範圍內,由該委員會循預算程序核發,最高以一億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