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失實 登報道歉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再因失實報道而道歉。《台壹》就影射台灣的馬英九總統大姊馬以南牽涉太極雙星案,早前被法院裁定未經合理查證,判處敗訴,昨在台灣《蘋果日報》頭版刊半版道歉聲明。另台灣浩鼎生技公司則入稟台北地院,指控《台壹》報道不實,並提出索償。

馬以南認為《台壹》一三年登載的報道不實,法院一、二審均認為,《台壹》無法證實報道消息來源為真,單憑不知名人士空言撰寫,未經合理查證,且未賦予雙方公平相同機會的報道,沒有平衡報道,早前判《台壹》、總編輯及兩名撰文記者,應連帶賠償六十萬元新台幣及登報道歉。

報道浩鼎案 涉抹黑捱告

案件經《台壹》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贊同二審見解,上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台壹》以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邱銘輝、溫惠敏、許碩穎名義,昨日於報章刊登道歉聲明。

另浩鼎前日入稟指控《台壹》連續數期報道浩鼎案,以未經合理查證、聳動不實之言論,影射、抹黑原告公司涉內幕交易、操縱股價、官商勾結,除嚴重貶損原告的社會評價與信譽外,亦擾亂股市交易秩序,故提民事侵權訴訟。浩鼎允諾將以日後勝訴所獲得賠償,作為公益基金專用協助經濟有困難的癌症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