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副總統吳敦義隨扈李清淵之警察兒子李文億,去年元旦晚上逆線行車,撞死女大學生王佳函後逃逸,並聯絡派出所所長與副所長等人合謀企圖包庇毀證。李文億上周因肇事逃逸罪及過失致死罪,被判囚兩年,但獲五年緩刑。死者家屬坦言不能接受,無法相信司法,並考慮上訴。
檢方指出,多名與李有關係的警員以查案為名,將事發路段的閉路電視片段等證據毀滅。桃園地方法院上周依肇事逃逸罪、過失致死罪判處李文億兩年徒刑,緩刑五年;幫助李藏匿的友人和同袍分別被判四至五個月徒刑不等,但均可易科罰金,即付相應罰款即可免囚。死者父親指無法相信司法,姑丈則無奈稱,沒辦法接受這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