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名嘴陳敏鳳前年爆料,指台灣的馬英九總統收受電子業界二億元(新台幣‧下同,約四千七百多萬港元)的非法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言論不實,委託律師控告陳敏鳳妨害名譽要求賠償千萬元(約二百四十萬港元),並在當地四報登道歉啟事。台北地院昨宣判馬英九敗訴,陳敏鳳免賠。
法院認為,陳雖未能證明馬收受二億元獻金之事實,但其說法是依據現任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等人過去提供的資料;在陳發表言論前,劉便曾兩次發表相關言論,故認為陳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有相當理由相信其所述為真實,故判馬敗訴。
陳前年底發文指,○七年電子業界有一場十二人的聚餐,期間集資二億元交給馬的核心幕僚、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康炳政。馬指陳所說並非事實,遂於去年委託律師提出控告。